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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专利侵权免责说明有哪些?

返回列表 来源: http://www.azhuanli.com 发布日期: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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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专利侵权时,侵权人需要对其行为进行赔偿。不过也存在着例外,那就是专利侵权免责说明。但其条件也是极为严格的,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吧。

合法来源抗辩的免责条件是“不知道”。但“不知道”某事又很难证明,因为作为消极事实,如不知道,不作为等,多数情况下是不需要证明的,也很难提供证据。所以,司法实践中,如果使用者、许诺销售者、销售者可以证明其侵权产品合法来源的,在无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其主观上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一般推定侵权人不知道,即是说侵权人客观上实施了侵权行为,但主观上是并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而要证明侵权人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则多数是要求起诉方来证明的,也即把侵权人知道侵权事实的证明责任分配给起诉方。在有证据证明侵权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其行为侵权的情况下,则侵权人主观上就存在过错,就不能以产品具有合法来源而抗辩了。比如,部分案件中权利人一方向侵权人发了律师函,侵权人在收到律师函后还在继续实施的侵权行为,则不能再以“不知道”为理由而抗辩,但对于收到律师函以前的侵权行为还可以合法来源抗辩而主张免责。

此外还应注意条文中所述的“合法来源”。所谓合法来源,一般指合法途径,合理价格等,如果所销售的产品是从非正当渠道(如走私)得来,则不适用合法来源抗辩。合法来源的证据一般包括销售合同,送货单,进仓单,付款记录等证明自己的产品是从合法渠道合法得来的证据。

  但应注意,合法来源的免责条款免除的只是侵权赔偿责任,而不代表不侵权,所以,不应把该条款当成保护侵权行为的保障条款而滥用,从而造成不可避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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