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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过程中的结果有哪几种?

返回列表 来源: http://www.azhuanli.com 发布日期: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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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过程中的结果有哪几种?


看到这标题,很多人会不以为然。专利申请的结果不就是通过或不通过吗?其实不然,专利申请通不通过只是普遍且最为常见的结果。在专利申请审核过程中,还有其他几种结果。今天,平克曼小编带您了解。

一、主动撤回申请

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后,可能由于认为专利存在缺陷等原因,主动提出了撤回专利的申请。这时,应当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当然,主动申请撤回也是要注意时间的,发明专利应当在公告前提出申请。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没有公告流程,在办理登记手续前申请即可。申请人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撤回手续。

二、被动撤回申请

在审查流程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某项审批手续的,其申请将为视为撤回。

如果申请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在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及时向专利局说明正当理由请求恢复权利,并补办手续。

三、判定为放弃专利权

专利申请经过专利局审核程序,发现无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下发“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

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为避免最后关头因逾期而造成失去专利权,专利申请人应当及时按照通知书事项办理相关手续。

四、专利申请被驳回

在审查程序中,专利申请人按要求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补正以后,专利局认为申请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有关规定的,其申请将被驳回。

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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