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侵犯专利权决定不服的怎么办 当事人对专利管理部门作出的专利侵权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全国咨询热线: 15517851322
24小时服务热线: 15517851322
您的位置: 主页 > 资讯中心 > 常见问答 >

对侵犯专利权决定不服的怎么办

返回列表 来源: http://www.azhuanli.com 发布日期: 2022.09.15
">

对侵犯专利权决定不服的怎么办

当事人对专利管理部门作出的专利侵权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当事人对专利管理部门作出的专利侵权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平克曼商标网进行法律咨询。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和需求,请点击【立即咨询】或者是添加微信号 【15517851322】和我们平克曼商标网客服取得联系,为你排忧解难!

咨询热线

155178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