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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日的作用及如何确定

返回列表 来源: http://www.azhuanli.com 发布日期: 2022.09.15
">专利申请日就是提出专利申请的时间。申请日的确定无论对专利申请还是被授予的专利权来说都非常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专利制度采用先申请原则,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申请日在先的专利申请将被授予专利权;

2.在判断申请专利的发明、实用新颖性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以及外观设计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授权条件,其时间标准是申请日;

3.如果在我国提出的专利申请是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首次提出的专利申请,该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规定期限内向其他国家申请专利并要求享受优先权的,在我国提交的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就会成为其优先权日;

4.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公布该申请的时间期限的起算日;

5.申请日是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3年期限的起算日;

6.申请日是专利权保护期限的起算日;

7.申请日是依据该条规定请求给予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的时间期限的起算日;

8.在授予专利权之后,申请日是确定所需缴纳专利年费数额的依据。

从上面8点就可以看出专利申请日的重要性有多大,那么专利局是如何确定某项专利的申请日的呢?


《专利审查指南2010》规定了申请日的确定方式,即:

1.向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窗口直接递交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

2.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信封上的寄出邮戳日为申请日;

3.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以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收到日为申请日,并将信封存档;

4.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

注意:邮寄或者递交到专利局非受理部门或者个人的专利申请,其邮寄日或者递交日不具有确定申请日的效力,如果该专利申请被转送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以受理处或者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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