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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能否是临时项目办

返回列表 来源: http://www.azhuanli.com 发布日期: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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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权人能否是临时项目办

一般来说,专利权人不是能是临时项目办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权人可以是企业或者是个人。而一般临时项目办,主要是为了某个项目而设,当完成项目后,临时项目办的功能已经发挥完了,就需要进行关闭。专利权人是享有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持有人,前者可以是公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外贸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后者是全民所有制单位。专利权人又包括原始取得专利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取得专利权的继受主体。专利权人享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所以说,根据这个含义的定义,一般来说专利权人不能是临时项目办。毕竟临时项目办只是作为的临时的存在,当它的作用发挥完后就要进行撤销,那么对于专利权人的相关权益就无法保障。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说专利权人不是能是临时项目办,毕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专利权人有了明确解释,可以是企业或者是个人。而一般临时项目办,主要是为了某个项目而设,当完成项目后,临时项目办的功能已经发挥完了,就需要进行关闭。大家对此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平克曼商标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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