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申请发明专利阶段,在实质审查过程中为什么被驳回?
其实有很多专利申请人都遇到这样的一个问题,自己申请的专利在进入到实质审查的时候都会被撤回。但是专利被撤回的情况有多种多样,让人防不胜防。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避免被审查员撤回专利申请呢?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归纳了发明专利在哪些情况下会被撤回,大家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规避这些问题。
1、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没有做出清楚、详细的说明。或者说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基础依据,超出了说明书的范围;
2、申请提交的文件是实用新型或者是说是外观设计专利,不是发明专利;
3、对于同种发明专利申请了两次;
4、申请人不是就该项发明首先提出的专利申请人;
5、申请的发明专利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6、专利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专利,或者说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7、专利权人所提交的申请不符合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在修改申请文件的同事,已经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上述所涉及到的专利申请中,如果被驳回。那么除非是国家知识产权因为工作原因的失误而造成的专利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要求重新更正。否则专利权人以任何形式的呈文、答复和修改均不再予以考虑。那么我们的申请被驳回之后就没有办法再次的申请了么?
其实不然,我们还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当我们觉得专利局的审查人员所说的不正确,那么我们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三个月内向转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并且同时缴纳复审的官费。当然我们要把自己相应的见解写在专利复审请求中,为什么觉得审查员在驳回决定中的意见不正确。
在提交复审请求的同时也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克服存在的问题。也就是说,如果审查员的意见确实有理有据,那么可以通过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来想办法取得授权。如果实在不行还被驳回,那么我们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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