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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实用新型申请的审查原则都有哪些

返回列表 来源: http://www.azhuanli.com 发布日期: 2022.09.15
"> 国内实用新型申请的审查原则都有哪些
1、顺序审查

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步骤都是按照顺序审查的方式进行,即审查员应该根据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前后顺序,当然也有可能是专利申请案件送交审查员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审查。不过有一种情况是不需要按照这种方式进行审查的,即上述所说的特殊情况,这种情况是指专利申请人向知识产权局申请,并且获得专利局局长批准提前审查的实用新型专利。


2、书面审查

在所有的实用新型专利审查之中,审查都以书面文件为准,还想应该件书面文件归入案卷之中。那么审查员是否有权修改书面申请文件之中的内容呢?其实在专利法之中就有规定:专利审查员可以根据专利申请文件之中的错误程度,运用自己的职权对明显错误的地方进行修改。当然审查员也可以驳回申请,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还有在审查过程之中如果需要申请人进行会晤或者演示的话,需要向审查部长申请,经过批准方能进行下去。

3、举证原则

审查员在审查专利申请文件的时候,难免会遇到需要被驳回的申请文件。但是审查员也不能无缘无故的驳回一个申请文件,应该充分的说明法律依据,并且给出相应的事实理由。必要的时候还应该指出该技术领域有或者已经有了相同的技术领域,在何地、时间公开出版了。

4、听证原则
在专利审查过程中,专利申请人有权陈述自己的意见或者见解、要求或者主张。同时审查员在决定驳回专利申请时,应该先把驳回专利申请的理由和支持该理由的证据告知专利申请人。并由申请人陈述对该理由的意见,方可发出驳回决定,驳回决定中的理由不得包含未曾通知过申请人的新的理由和/或新的证据。

5、节约程序原则:审查员应当依照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查程序工作,并应当以最短程序结案。当专利申请需要驳回时,审查员可以不对格式问题进行审查,不必要求申请人补正其缺陷,以节约审查员和申请人的时间和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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