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有些专利权人和专利发明人不一致?
现如今很多专利的申请人(专利权人)与发明人都不一样,导致很多人或多或少的有点疑惑。为什么专利权人与发明人可以不一样,这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其实这样的事情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应许这样的事情存在的,因为专利权人与发明人是不同的概念。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讲专利权人与发明人的不同区别。
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 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专利权人拥有众多的权益,比如专利转让权、专利许可权、专利实施权、请求保护权、在产品上标明专利权的权利等等。
发明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确定发明人具有重大法律意义,它是确定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资格的基本依据。只有对发明创造付出了创造性脑力劳动的人才能被认为发明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对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能被认为是发明人。一般而言,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属于发明人。当发明人将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给他人,或者因职务发明、委托发明,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为单位、委托人、权利受让人享有时,无论谁享有专利权,发明人的署名权不因此而被剥夺、转让的,发明人有权在专利证上注明自己的名字。
因此有些发明人在生产创造出新的产品之后,不一定会去申请专利。可能交由其他人去申请,当然也可以自己去申请,这样就导致了专利权人与发明人不一致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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