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事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意见》(浙政发[2001]45号) 《浙江省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发[2003]38号) 2、资助对象 本省企事业单位、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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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程序

返回列表 来源: http://www.azhuanli.com 发布日期: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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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事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意见》(浙政发[2001]45号)

《浙江省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发[2003]38号)

2、资助对象

本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第一申请人地址在本省辖区内的自然人。

3、办事程序

(1)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资助

A.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人向所在地市或县(市)知识产权(专利)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B.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

(2)申请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A.获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申请人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

B.省知识产权局审核。

C.经费发放

4.提交材料 (一式二份)

(1)申请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资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A.浙江省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资助申请表

B.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C.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申请受理和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缴费凭证复印件

D.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第一页(复印件)

(2)申请人申请国外发明专利资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A.浙江省国外发明专利申请费资助申请表

B.申请国(或地区)专利管理部门专利证书复印件(同时递交原件核对)

C.国家批准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国外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用结算帐单和发票复印件

D.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第一页(复印件)

5.办理部门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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