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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中,合议组成员有哪些情形时应当自行

返回列表 来源: http://www.azhuanli.com 发布日期: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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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程序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

专利复审中,合议组成员有哪些情形时,应当自行回避?

合议组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合议组成员应当自行回避而没有回避的,请求人有权请求其回避:

1.是请求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专利申请有利害关系;

3.与请求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查;

4.曾参与原申请的审查。

请求人请求合议组成员回避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且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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