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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避坑”系列 | GUI——状态图VS参考图

返回列表 来源: http://www.azhuanli.com 发布日期: 2022.09.21

GUI——状态图VS参考图

是什么?

状态图为动态GUI或多级界面GUI中表现视图变化关系的图片,可以按照多个状态图的流转或交互顺序申请一件GUI外观专利。对于变化状态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其各种变化状态图均应纳入保护范围。

参考图通常用于表明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场所等。参考图不能用于确定变化状态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如何用?

图形用户界面为动态图案的,申请人应当至少提交一个状态的图形用户界面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作为主视图;其余状态可仅提交图形用户界面关键帧的视图作为变化状态图,所提交的视图应能唯一确定动态图案中动画完整的变化过程。标注变化状态图时,应根据动态变化过程的先后顺序标注,如状态图1→状态图2→状态图3.

GUI中的“捕捉画面”、“取景框内容”不属于图形用户界面设计本身的内容画面,影响该外观设计的正确表达,不能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具体地说,图片或照片中“捕捉画面”、“取景框内容”的内容画面可以以空白、或×、单一色块、或半透明遮蔽罩准确涂覆等形式表示,且申请人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相应部分可变或属于内容画面。原包含“捕捉画面”、“取景框内容”的可以修改为使用状态参考图。

一起来看看案例

某企业在首次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图片或照片申请文件中仅包含如下图的主视图。

主视图

审查员发出补正通知书,指出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具体指出:申请人提交的视图中存在不属于图形用户界面设计本身的内容画面,影响该外观设计的正确表达,不能正确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具体来说,主视图右侧有三个道路和车辆的画面内容,图形用户界面中的内容画面可以以空白、或×、单一色块、或半透明遮蔽罩准确涂覆等形式表示,且申请人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相应部分可变或属于内容画面。应提交没有内容画面的上述视图一份,原主视图可以修改为使用状态参考图。

申请人根据审查意见,将图片或照片修改如下:

主视图

使用状态参考图

同时对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修改如下: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用于车型在线识别分析管理,主视图的右侧三个矩形空白处属于车辆抓拍内容画面显示位置。使用状态参考图显示三个车辆抓拍角度的画面,便于对车辆状态进行实时查看。

启示

申请人在申请GUI外观设计保护时,应注意状态图中是否存在不属于图形用户设计本身的内容画面,若存在相关内容画面,应注意修改方式并将相关视图修改为使用状态参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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