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我们在设计一款新的产品时,往往会运用到一些特别的元素,如果所使用的元" />
全国咨询热线: 15517851322
24小时服务热线: 15517851322
您的位置: 主页 > 资讯中心 > 常见问答 >

外观专利侵权判定:与他人在先权益相冲突

返回列表 来源: http://www.azhuanli.com 发布日期: 2022.09.15
">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我们在设计一款新的产品时,往往会运用到一些特别的元素,如果所使用的元素是他人在先拥有的元素相冲突,则可能构成侵权!

《专利法》第23条第3款明确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益系相冲突。这里的合法权益是指什么?下面有广州专利申请公司为您介绍一下:


1、商标权

例如:

(包装袋外观专利,包装袋上的图案与他人在先申请商标相同,侵犯他人商标权)

2、著作权

例如:

(包装盒外观专利,包装盒上的图案与他人在先著作权相同,侵犯他人著作权)

虽然著作权是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就已存在,但由于我们在实际案件中往往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完成时间,如想已著作权保护自身权益的,最好是先在版权局做一个登记,以证明您作品的完成时间。

3、企业名称权(包括商号权)

例如:

(他人申请的包装盒外观专利,包装盒表面有我公司名称,侵犯我司公司名称权)

4、肖像权

例如:

(他人申请的包装盒外观专利,包装盒上使用某女星照片,且该女星并未授权其使用,侵犯该女星肖像权)

如若以上权益发生冲突时,均以被侵犯权益的相关规定判定是否侵权。例如,你的外观设计采用了他人在先已授予商标权的商标,则以商标法来判定是否侵权,而不是专利法。

因此,小编在此提醒大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尽量避免彩用他人已取得合法权益元素,以免构成侵权!

转载请注册来源:广州平克曼商标网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和需求,请点击【立即咨询】或者是添加微信号 【15517851322】和我们平克曼商标网客服取得联系,为你排忧解难!

咨询热线

155178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