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如果申请人逾期未办理规定手续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专利局将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如果有逾期的正当理由,可以在收到通知书后的2个月内,申请恢复权利," />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如果申请人逾期未办理规定手续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专利局将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如果有逾期的正当理由,可以在收到通知书后的2个月内,申请恢复权利,并说明理由。
向专利局请求恢复专利权利的,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一式两份,说明耽误期限的正当理由,同时补办未完成的各种应当办理的手续,并补缴需要缴纳的费用。
要写好恢复权利请求书,首先要了解官方要求:
首先,写明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发明创造名称
其次,要写明恢复权利理由。理由根据实际情况来填写。如果是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6 条第 1 款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同意承担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失效期间的法律责任的声明。如果是因其他正当理由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6 条第 2 款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如实填写请求恢复权利的理由。
最后,要注意签字及盖章
当事人应当在恢复权利请求书上按照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为原迹并与案件中记载的内容一致。委托代理机构的,恢复权利请求书应当由代理机构签章,也可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章。未委托代理机构的,恢复权利请求书应当由申请人(或专47利权人)签章;有多个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其中一人签章即可。
以上就是专利恢复权利请求书的编写要点了,如果对自己能否写好没有信心,可以直接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办理,省时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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