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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变更后可以申请新的专利证书吗?

返回列表 来源: http://www.azhuanli.com 发布日期: 2022.09.15
"> 根据相关法规,因专利权的转让、继承或者赠予发生著录事项变更的,均不予更换专利证书。即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会给新专利权人出具新的专利证书。新专利权人确实需要证明其专利法律效力的,可以请求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登记簿副本是具有证明当时的专利权归属的法律效力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授予专利权时建立专利登记簿。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一致,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专利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的变更。 专利登记簿副本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登记簿制作的,向请求人出具的一种表明专利即时法律状态的证明。在专利授权公告日后,专利权因转让、继承或者赠予等情况导致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新的专利权人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代办处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也可以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http://cpservice.sipo.gov.cn)在线办理。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只需提交由请求人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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