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提前公开,实质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申请人可要求提前公开其专利申请,同时应提交公开声明。《专利法》规定,专利局经过形式审查后,认为该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 />
所谓的提前公开,实质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申请人可要求提前公开其专利申请,同时应提交公开声明。《专利法》规定,专利局经过形式审查后,认为该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自专利申请日起18个月进行公开。而提前公开将18个月缩短至6个月,即自专利申请日起6个月内进行公开(有时2-3个月就可以公开了,取决于案件多寡)。
1. 阻止其他相关专利申请授权;
发明创造一经公开就成为现有技术,而他人在申请专利时将根据现有技术来判断其新颖性和创造性,尽可能阻碍他人与自己技术密切相关的专利申请授权。
2. 尽早获得临时保护;
发明专利在公布后即可获得“临时保护”,只要日后专利授权,就可以要求在“临时保护”期间使用该项技术的企业缴纳合理的费用。
3. 尽早获得知名度。
一款产品走向市场前肯定要经过宣传预热的,而提前公开则将争取到更多的时间进行宣传,对于产品日后占领市场也具有一定的作用。
提前公开的风险1. 过早公开申请内容,其他人就可能利用该技术,抢先研发新产品并申请专利,损害申请人的利益。
2. 过早公开技术,将暴露信息给竞争对手,甚至给竞争对手指导了申请人下一阶段主要内容。
3. 已公布的专利申请,进入了公知技术领域,如果后来没有得到最终授权,申请人就不能再就相同技术方案提出申请,而且也会对这个专利关联的其它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新性造成影响。
事物分两面,有益处自然也就有风险。至于如何取舍,就要看申请人自己的意愿了。深圳平克曼知识产权提醒您,如果需要申请专利,那么请寻求有资历,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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