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初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实用新型申请文件的初步审查;二是对实用新型产品和技术方案的初步审查;三是对实用新型修改材料的初步审查。一、对实用" />
全国咨询热线: 15517851322
24小时服务热线: 15517851322
您的位置: 主页 > 资讯中心 > 常见问答 >

实用新型专利初步审查的内容

返回列表 来源: http://www.azhuanli.com 发布日期: 2022.09.15
">实用新型专利初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实用新型申请文件的初步审查;二是对实用新型产品和技术方案的初步审查;三是对实用新型修改材料的初步审查。一、对实用新型申请文件初步审查的内容 (一)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的初步审查; (二)对其他证明文件和相关手续的初步审查。二、对实用新型产品和技术方案初步审查的内容 (一)对实用新型产品的初步审查,主要是指对实用新型所保护的产品的范围、产品的形状和产品的构造的审查。 (二)对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初步审查,主要是指对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满足“新的”“适于使用”的一般性要求,审查员通常仅需根据申请文件的描述判断其相对于背景技术是否作出了改进以及能否在产业上应用并产生有用的效果。三、对实用新型修改材料的初步审查 (一)对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的审查; (二)对不同修改方式的审查和要求; (三)对申请人主动修改专利申请文件的审查; (四)对申请人按照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修改的审查; (五)对审查员依职权修改的审查。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申请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只进行初步审查。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发放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和需求,请点击【立即咨询】或者是添加微信号 【15517851322】和我们平克曼商标网客服取得联系,为你排忧解难!

咨询热线

155178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