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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电子申请的注意事项

返回列表 来源: http://www.azhuanli.com 发布日期: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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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电子申请
  电子申请是指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将专利申请文件以符合规定的电子文件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中间文件,以及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和中间文件。

2.电子申请子系统简介
  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申请系统于2004年3月正式开通。 新电子申请系统于2010年2月10日上线运行。
  电子申请系统365天*24小时开通,包括国庆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

3.电子申请接收文件范围
  电子申请系统接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
电子申请系统不接收保密专利申请文件。

4.电子申请文件的提交
  用户提交电子申请文件,直接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通过互联网提交。
  (1)对于成功提交的文件,电子申请用户会收到电子申请回执。用户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电子申请文件后,文件自动转移到发件箱的“已发送”或“服务器拒收”目录下。
  (2)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拒收的电子申请文件,电子申请系统会给出拒收原因。

5.电子申请递交日和申请日的确定
  (1)递交日的确定: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收到电子文件之日为递交日。
  (2)申请日的确定: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整收到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6.电子申请通知书的发出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向电子申请用户发送各种通知书和决定。电子申请用户应及时使用客户端接收电子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
  自发文日起十五日内申请人未接收电子文件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发出该通知书和决定的纸件形式副本。
  为满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对盖有专利申请业务专用章的纸件通知书的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自动发出电子申请受理阶段和授权阶段的纸件通知书副本。
  自动发出纸件副本的通知书类型包括:受理通知书、不受理通知书、缴纳申请费通知书、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授权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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