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申请人向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之后,通过对现有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发现自己的申请不具新颖性或者创造性而没有授权前景的;或者在专利审查期间,对递交的技术方案进行了更好的优化,提出了进一步的改进方案可以申请专利的;或者要向外国申请专利,又超过优优先权期限,为了防止自己的专利申请内容被公布的等情形,没有必要让原专利申请程序继续下去的,都可以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
一、提出撤回专利申请的时间期限
在授了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即在专利申请处于初步审查期间,或者在发明专利申请处于实质审查期间,申请人均可以提出撤回申请的声明。
判断一件专利申请是否授予专利权以授权公告日为界限来划分。申请人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的,应当在授权公告日之前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二、撤回专利申请的程序
申请人主动要求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专利局书面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1、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应当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由于撤回专利申请是直接涉及申请人共有权利的手续,因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的签字或盖章的声明。申请人提交撤销专利申请声明的,可以同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撤回专利申请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
撤回专利申请是权利人即申请人对其权利进行处分的方式之一,因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中不需要对撤回的理由进行说明,但撤回专利申请也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2、撤回专利申请请求的审查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不符合规定的,专利局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同时指出存在的缺陷。撤回专利申请声明符合规定的,专利局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
申请人虽然可以在授权前的任何时候行使撤回其申请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行使并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如果因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发生纠纷,当事人办理了中止有关程序的手续,或者因协助执行人民法院的中止有关程序的,那么,在中止期间,申请人提出的撤回专利申请请求,不予批准,专利局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撤回专利申请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
3、撤回专利申请的公告
对于已经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撤回应当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撤回不予公告。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是在专利局作好专利申请文件公布准备后提出的,申清文件照常公布,但审查程序终止。该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在以后出版的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三、撤回专利申请的效力
在公布前或者公布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的请求提出后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如果撤回请求是公布前提出的,申请不被公布,它不破坏在其申请日后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如果请求是公布后提出的话,被撤回的专利申请将成为现有技术,就同一内容提出的、申请日在后的专利申请将不具备新颖性。
申请人撤回了专利申请,并不意味着申请人完全放弃或者丧失专利申请权,仅是表明申请人终止了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在撤回专利申请后,申请人可以就其发明创造重新提出专利申请,也可以用被其撤回的专利申请作基础,继续在本国或外国提出新的专利申请,并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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