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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继续申请

返回列表 来源: http://www.azhuanli.com 发布日期: 2022.09.15
"> 美国专利继续申请是指对于递交的美国非临时申请,外观申请中要求保护的同一主题再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在在先申请被授权、放弃或审查程序终止之前的任何时间提出继续申请。继续申请的说明书应当与在先待审申请的说明书完全一致,不能含有任何新的主题,同时继续申请的权利要求应当不同于在先待审申请的权利要求。这种情况下其全部主题都可享有在先待审申请的申请日。

一、继续申请的常见情况

1.当权利要求在在先待审申请中已被全部驳回,申请人又提出新的修改意见或意见陈述,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探讨,这时申请人可以提出继续申请获得进一步审查的机会;

2.当权利要求在在先待审申请中部分被要求删除,这样在先待审申请才能获得授权时,申请人可以修改这些从在先待审申请中删除的权利要求或维持这些权利要求,再次提出一份继续申请。



二、继续申请的条件

1.提出继续申请时,原案申请应当还处于审查阶段,尚未结案;

2.继续申请与原案申请的发明人至少有一个是相同的,即应当由原申请人提出;

3.继续申请的说明书正文应当依据原案的申请文本而成;

4.原案申请应当是非临时申请;

5.继续申请也应当缴纳申请费。

三、提交继续申请的手续

继续申请程序与非临时申请的程序相似。申请人需提交说明书、权利要求项、附图、信息公开声明、申请的声明并签字。说明书的开头部分需注明该申请是哪个申请的继续申请,并且要修改权利要求并进行编号,以及对说明书进行必要的修改。

一般情况下我们需要根据通知书所显示的本申请的前景及其是否需要对保护范围的修改来选择是否提出继续申请。

如果通知书最终为驳回倾向的,但是其中一部分是有授权前景的,申请人可以修改权利要求,将包含有授权前景的部分提出继续申请。

如果通知书的驳回倾向是针对所有的权利要求,申请人可以通过修改权利要求并以新的权利要求提出继续申请。

而当通知书中已表明具有授权前景,但即将获得的保护范围可能小于预期的范围,则也可以通过增加权利要求来提出继续申请。

由于最终驳回的答复期限通常是3个月,所以收到最终驳回后进行的继续申请案申请必须在这3个月内完成,缴费后可延期至6个月。一般的继续申请案可以在审理期间提起申请。

继续申请获准时,继续申请案会获得一个不同于原申请的申请号,但继续申请的专利保护期限是从原申请的申请日算起。

在继续申请的基础上再次提出继续申请也是可以的,但重复继续申请的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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