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专利经过初步审查,实质审查,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和/或修改后最终还是被驳回,其常见的原因主要有下面几点:
1、属于《专利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专利申请的主题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或者申请的主题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
2、属于《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不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客体。如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方法,疾病的诊断、治疗方法等;
3、专利申请不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4、专利申请所涉及的发明在中国完成,且向外国申请专利前未报经专利局进行保密审查的;
5、专利申请的发明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6、专利申请没有充分公开请求保护的主题,或者权利要求未以说明书为依据,或者权利要求未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专利申请是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在专利申请文件中没有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对于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也没有陈述理由。
8、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关于发明专利申请单一性的规定;
9、专利申请的发明是依照《专利法》第9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
10、独立权利要求缺少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11、申请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现在我国的专利申请量已经排到了世界第一去了,但是很多专利都是些低质量专利,或者不能授权的专利。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很多企业或者个人申请专利并不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技术方案,而是为了拿了专利好去办理政府资助,或者入户,晋级加分用。而往往这些人是没有真正的技术方案的,这样就造成专利代理人在编技术方案。而一些小的知识产权公司本身不具备代理专利的实力,但为了拿到更多的业务,往往不管三七二十一接了业务再说,这样就导致了很多专利驳回的情况。因此朗辰知识产权建议大家一定要选择有专利代理资质的企业办理业务,别贪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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